昨天下班回到宿舍,经过莲塘商业街,几个人拖着一个已经几近瘫倒中年妇女,嘴里还大叫着:“再跑就打死你。”那个妇女惊恐的眼神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心里有想流泪的感觉。后来 知道原来是她没办暂住证。回到住处后,我拼命的翻原来的资料,翻原来记载的一些东西,希望能找到一些答案。下边把这篇文章发在这里,希望大家能看完。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一个农民等于几分之几个城里人?为什么在自己的祖国我们只能暂住?同是祖国的花朵为什么要厚此薄彼?为什么我不能流浪要饭?我们的自由和权利就可以这样被轻贱?法律规定的平等就业权难道只是一句戏言?到底是谁之过?
亲爱的同胞,不妨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场面:来自城市和乡村的两个孕妇不期而遇,一位未来的母亲对另一位未来的母亲说:我的孩子比你的孩子要高人一等。
面对此情此景,你一定会说,这是一位没有教养的妇女。孩子还没有出生,凭什么说,一个相对于另一个就是人上人?
不幸的是,你错了。不是这位妇女缺乏教养,而是法律确实赋予了她和她的孩子与生俱来的特权。中国的户籍制度使一位母亲对另一位母亲可以这样夸耀。
如果林肯的母亲是在中国,面对这样趾高气扬的羞辱,她也无言以对。因为她是农民,因此林肯也只能是农民。农民的儿子也是农民,这是法律的规定。未来的林肯不能在北京找工作,因为他连小学文凭都没有,这位伟大的美国总统就是想当垃圾清运工、尸体接运工也不行,因为没有北京市户口的人,要干这两种工作就必须有初中文化程度。尽管有限的教育也会使他念过“我爱北京天安门”,可北京不欢迎他,这样,他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也就没有了正当生活来源,因此也就租不起房子,窘困不堪的林肯偏偏还祸不单行,因为按照《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他的这种生活状态本身就已经是违法,他将随时被抓进收容遣送站,然后驱逐回原籍……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农民,他没有北京户口。如果另一个人和他的处境完全一样,仅仅凭北京户口,就能够得到政府的关爱,领到一笔救济金,更不会因此失去自由……
在中国,我不知道还有哪一个城市不是这样对待没有该市户口的农民。
上面是从广州视窗网转载的
下面是我的亲身经历;
12月28号,我正在网吧上网打CS,突然有个人敲我的头:查暂住证!把证件拿出来1!!我没有暂住证,只好拿出工作证给他们看:工作证行吗???他们看也没有看:带走!!!!!
在那天深圳大降温的晚上10点多可怜我在派出所的大院里蹲了快一个小时,和我一起的还有三十多个人,有男的有女的,有一个女的还穿着睡衣!!!]
他们抬出一张桌子放在中间,说有身份证的可以自保,条件是交50元罚款。没有证件就继续蹲。我没有带身份证,只好蹲着了。我拿出手机打电话到公司,告诉他们我被抓了,让他们来保我,话只说到一半,我的妈呀,没有电了!!!!!!!
不一会儿,一些有身份证的自保走了,这里要说明一下的是那些自保走的人是一个个蹲着排队上去交罚款的,注意:是蹲着排队,你们见过吗????
到了没有人要自保时他们又说有工作证的也可以自保,我马上上去交罚款,那天实在是太冷了,我全身都麻了!交罚款时我小声地问:我明天可以来办暂住证吗?要多少钱?那个收钱的人把手一挥:可以!5块钱!!
TMD,公司上个月贴通知出来说的是办暂住证要50元!!!怎么会是5元呢??
第二天我去派出所办了个暂住证,真的是5元钱啊!!!!为什么!!!为什么公司说要50元????为什么,我不明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