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5号),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6月25日举行。现将我省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6年度全省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8日8时起至12月16日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5年12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5年12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12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数据库和报名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月25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
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专用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