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在炒作富士康的IPHONE GIRL问题,在这里本人只发表个人看法.从此事件可以看出品质工作之艰难,据六西格码的要求,品质事故发生的概率应为百万分之3.4.但到现在为止富士康作为一个国际知名公司,其品质控制能力诸位完全可以想象比现有深圳或者其他省市的品质管理部门强度.但仍有这样事情发生.说明零缺陷的推动是多么的艰难.尽管此事最终以商业和社会舆论的影响结束.我不了解富士康内部的处理情况,只是从网络媒体中得知,该女孩已经得到提升.如如媒体所言,可以说品质控制的又一项失败.这无疑是一种暗示,暗示下次再有人犯此类错误将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就本人对在深圳做品质的体会而言,现在很多公司领导说,公司品质工作者多么的无能,多么的愚蠢.但其完全没有注意到,品质工作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可是在很多公司,法不及王孙.经常违反规定的人是老板,老板亲戚,老员工等等,结果什么规定都执行不下去,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犯,完全做不到纠正预防的效果.最近,本人也在看一些历史书籍,从中也有些体会,很多时候,身边的人劝,做人不能太认真.可是作为品质工作者,没有原则,将意味着更多问题的再发生.假如手机中的女孩子照片是一个诸如东施似的人物,不知道这个问题会以一个什么的情况结束.
我记得古代有个小故事,说一个县吏处置一个府库的看管员,虽然那个看管员只拿了1文,可处置很严,别人问时,县吏说,1天1文,10天就是10文.1年就是365文,现在不管将来小偷就变大盗.所以,还是刘备那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品质工作的好坏,来源于细微末节.
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不要把类似这样的问题当成炒作来处理,毕竟肥皂泡再美都会爆炸,老百姓喜欢的毕竟还是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