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做军工产品的,军代表看我们的质量手册说我们的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设了7大中心,18个部门,实际是18个部门在管事。中心是虚的,部门是实的。有的中心是副总,有的中心是主任。而且副总与主任工资又不是一个等级。有点副总兼主任。从例如:技术研发中心是技术副总兼主任。财务中心又是财务总监兼主任,采购中心就只有主任。
7大中心的工作岗责不是很明确。请问我们要怎样改?怎样在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体现?附现行的架构图:
请各位专家帮忙发表一下您的看法。
我们公司是生产:
灯具电器有限公司,现今下辖3个制造企业、14个销售分公司的无区域民营企业。公司现已发展成为集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经营、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的集团公司。是生产各类舰船和船舶灯具、电气及船用阀门的专业配套企业;是船用配套商品的优质供应商;是科研设计、造船海运、海军装备等单位理想的合作伙伴。
主要产品:
航行信号灯系列
荧光灯系列
白炽灯系列
投光灯系列
防爆灯系列